【招投标信息】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6号、9号、10号学生公寓消防供水管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作者:新疆农业大学发布者:赵纬发布时间:2024-06-26浏览次数:10

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6号、9号、10号学生公寓消防供水管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25日 20: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6号、9号、10号学生公寓消防供水管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40623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6号、9号、10号学生公寓消防供水管道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  

    最高限价(元):343826.7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6号、9号、10号学生公寓消防供水管道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6号、9号、10号学生公寓消防供水管道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联系方式:18119121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

联系方式:1869089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阳

电 话:1869089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