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3年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已圆满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决定对在上一年度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积极参加政治、法律、法规学习,积极维护校园稳定。
(二)对综合治理工作认识明确,工作热情高。
(三)积极完成校综治办下达的各项综合治理任务。
(四)积极调解民事纠纷,热心为师生、群众办实事。
二、推荐方式及奖励标准
(一)综合治理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单位,每个单位推荐1名先进个人;后勤系统各中心、科技开发中心、实习林场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0日交至报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63748。
(二)奖励标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新农大办发〔2013〕34号)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新疆农业大学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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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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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2013年12月 日(公章) | ||
校综 治委 意见 |
2013年12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