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爱国教育活动,积极迎接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第三次复查验收工作,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洁净校园,美化环境”为主题的秋季爱国卫生劳动,用文明,卫生、整洁、优美的校园形象迎接复验工作。
一. 劳动主题
洁净校园 美化环境
二. 劳动时间:2011年10月20日― 2011年10月21日
三. 劳动要求和内容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积极完成本单位及周边区环境清扫工作,达到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校园环境效果。
1.校机关和各学院:要认真清扫本单位楼道环境卫生,清除堆放杂物,公共物品摆放整齐。清除塑料袋、纸张、小广告等粘贴物和废弃物。做到单位环境干净整洁,窗户明亮。
2.学生社区:要完成绿化带清扫工作,做到路面、楼前、楼后及楼道、楼梯间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宿舍窗户明亮,窗台上无杂物堆放,墙面无广告张贴物,环境卫生清扫无死角。
3.校内施工单位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所及设施按照施工管理规定执行,保证卫生环境达标。
4.后勤系统各实体
(1) 物业管理中心要做好公共区路面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清扫绿化带、渠道内卫生,清理树木上悬挂的塑料袋、废弃纸张等丢弃物,清除校园电线杆树木上张贴宣传物和广告。公共教室要求清扫楼道卫生及擦拭扶杆,楼道清洁,窗户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做好住宅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要求清扫楼前、楼后及楼道内卫生,清除住宅区渠道内垃圾,清除干枯树枝垃圾,清除广告张贴物工作,达到环境区干净整洁,窗户明亮。
(2) 饮食中心要完成食堂内外及周边环境区卫生清扫工作,保证饭菜质量达标,桌椅整齐,餐厅明亮。
(3)商业中心要完成各商业网点门前清扫工作,经营业务符合规定,店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窗户明亮。
(4)其他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四.督查检查
特此通知。
校爱委会 绿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