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困难教职工救助工作方案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教育,学校工会就贯彻以人为本、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提出如下方案:
一、救助对象
新疆农业大学现有教职工、离退休和长期聘任的人员,因个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及遭遇意外事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个人和家庭。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困难原因、损失金额等情况),各学院(部)、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工会。
2、学校工会根据困难救助申请进行核实,召开福利委员会工作会议,确定资助对象。
3、学校依据困难情况,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相应资金救助。
三、要求:
1、各学院(部)、处、室和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困难教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困难救助情况真实,准确无误,不漏报。
2、申请救助的同志要如实反映个人或家庭实际困难,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报情况。
3、学校领导在每年春节前,对确有困难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