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文明单位:
乌鲁木齐市自2011年3月起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今年2月中央文明委授予乌鲁木齐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日前,全市又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再动员大会”,力争2017年把乌鲁木齐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乌鲁木齐市民,全校师生要积极配合,为实现创建目标,共筑美好家园、共建美丽首府贡献应有力量,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任务,进行动员
各文明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 乌鲁木齐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 ” 工作动员会,内容包括宣读《致各族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介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基本知识等 (见宣传册) 。 学校文明办要及时发布乌鲁木齐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市的最新动态,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师生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相关知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宣传橱窗、LED大屏幕、横幅等,广泛宣传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全国卫生城市的最新内容。
二、加强宣传,积极参与
切实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以“歌唱”、“播放”、“图说”“讲述”、“书写”等方式开展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助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学唱“中国人的宣言”等歌曲。(各班级要学唱“中国人的宣言”等歌曲,文艺晚会要作为必备节目,附小作为音乐课的必学歌曲)
三、搭建平台
各文明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知识竞赛,“文明校园大家建”征文、演讲比赛等,浓郁活动氛围。开展“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等主题讨论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以文明出行、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维持秩序、规范言行、友爱互助等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和志愿活动,弘扬雷锋精神。
联系电话:8762525,谢冬晓
新疆农业大学宣传部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