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困难教职工救助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维维发布时间:2020-05-01浏览次数:151

新疆农业大学困难教职工救助工作方案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教育,学校工会就贯彻以人为本、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提出如下方案: 

一、救助对象

新疆农业大学现有教职工、离退休和长期聘任的人员,因个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及遭遇意外事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个人和家庭。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困难原因、损失金额等情况),各学院(部)、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工会。

2、学校工会根据困难救助申请进行核实,召开福利委员会工作会议,确定资助对象。

3、学校依据困难情况,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相应资金救助。

三、要求:

1、各学院(部)、处、室和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困难教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困难救助情况真实,准确无误,不漏报。

2、申请救助的同志要如实反映个人或家庭实际困难,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报情况。

3、学校领导在每年春节前,对确有困难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