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党委党政联席会制度

发布者:王维维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次数:734

  

后勤管理处党委党政联席会制度

  

为了加强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后勤系统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后勤系统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委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处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1. 后勤管理处党委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

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是后勤系统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后勤系统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后勤系统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后勤管理处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各中心主要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可以列席会议。

二、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

后勤系统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物权决定后勤系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议事范围为:

(一)学习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学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后勤管理处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三)研究制定后勤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四)研究后勤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五)其他应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基层党委书记或处长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中心议题确定会议主持人,以党务工作为主的由书记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会议由处长主持。

(三)出席会议成员不足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时,一般不举行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党政联席会议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与会者对某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会议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继续调研,充分论证或交换意见后,重新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个别有不同意见者,可保留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意见,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四、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二)凡经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三)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基层党委书记、处长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四)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本单位职工进行通报,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