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系统关于佩戴工号牌上岗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5浏览次数:1324

后勤系统关于佩戴工号牌上岗有关规定(试行)

 

为规范管理,更好展示后勤服务形象,加强岗位责任意识,促进服务效能提升,便于师生员工进行监督,后勤系统全体员工实行佩戴工号牌上岗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凡后勤系统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号牌,随时接受监督。

二、   工号牌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号、制作并发放,各部门负责实名制管理,报后勤处办公室备案。

三、   工号牌统一挂在外衣左胸上方处,不得挂在衣内或其他地方。

四、   工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佩戴,否则引起相关责任由该工号牌所属人承担。

五、   佩戴工号牌工作纳入督查检查工作范围,系统各单位应加强监督,凡上岗期间经检查发现未佩戴者予以登记,视同上班迟到,参照《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处罚并影响年终考核等次评定。

六、   工号牌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并缴纳工号牌工本费,系统各单位员工离职离岗时,必须上交本人工号牌。

 

 

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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