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既有住宅楼实施节能改造的通知

来源:dxb作者:hlk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2浏览次数:545

新农大发2011136

 

关于对我校既有住宅楼实施节能改造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乌鲁木齐市“蓝天工程”和《关于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通知》(乌政通[2010]32号)要求,为节约能源、降低供热损耗,提高供暖质量,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将我校燃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的同时,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简称“既改”)。“既改”是学校党委2011年确定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全体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为确保校内教职工住宅楼墙改工程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既改”基本情况

1.范围。今年,乌鲁木齐市政府批准我校墙改面积约24,其中住宅14.8,包括一区至七区47栋住宅楼1808户(详见附件:新疆农业大学住宅楼节能改造建筑面积统计表)。

2.内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既改”内容为:

1)外墙加保温层,一楼阳台底板和地下室顶板做保温层;

2)更换所有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钢窗、木窗和单元门(根据市墙改办要求,拆除的旧窗交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置,以补偿节能塑钢窗的市场价与投标价差价,住户自行拆卖的,须补偿给施工单位30/);

3)屋面重新做保温防水;

4)一层窗台以下贴面砖。

    3.补贴政策。以市政府委托的设计院核定的保温面积为计算依据,市政府对我校“既改”工程给予105/�的财政补贴。工程总造价资金与政策补贴差额部分:学校承担60%/�、校内职工承40%/�;非本校职工承担全部差额。

二、“既改”工作安排

1.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既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统筹住宅节能改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宝城

副组长:雒秋江赵吉远 刘卫

常务副组长:赵吉远

  员:徐耀宗 张小楠 多利坤 常光辉 王生民邓新胜 王冰 康华 靳振山 刘乐群 聂天宏 龙家治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办公室主任:康华

办公室副主任:闫建伟高大中 孙光胜

成员:刘庆国 徐智祥李荣康 詹作勇 于忠 吾仁巴特 

2.住户交费标准。

 

 

3.交费安排。自施工企业开工建设当月起,为减轻教职工经济压力,先期由学校和施工企业垫付部分资金,本校职工应付“既改”费用再由财务处分十个月逐月扣除;非本校职工应付“既改”费用按照120/�一次性预交至学校水电暖中心收费室(可刷卡),最终出资数额按工程审计结果予以多退少补。住户对房屋面积交款额度有异议的须带房屋产权证到资产处房改办核实。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学校实施锅炉改造和“既改”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民生工程宣传到位、讲解到位、动员到位,使广大教职工深刻理解、积极支持、充分配合“既改”工程的顺利实施。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团结一致、相互配合,不推诿扯皮和消极懈怠,紧紧把握进度要求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3.“既改”涉及到的住户要顾大局、识大体,主动配合学校墙改工作。“既改”要求整栋楼同时施工,不留死角,施工期间,在换窗户环节中,住户家中必须留人,以保证财产安全。地下室顶板保温施工时,住户须搬出地下室存放的物品,腾出施工空间。

4. 已进行过保温改造(屋面、外墙、塑钢窗)的住户须提前填表,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报后勤处。非本校职工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索取表格并登记。自行保温改造达不到市政府要求的,须拆除重做;经鉴定合格的核减相关面积及费用。

5. 屋面加保温层后原则不允许踩踏和不留任何异物。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的住户,须提前进行拆卸处理。外墙保温时一楼住户窗外防护栏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和安装,其他住户须自行拆除和安装。

6. 未尽事宜,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62651

特此通知。

 

 

 

一一年九月二日